(相关资料图)
中房网讯 (苏晓/文)5月23日,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征求《福建省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修改意见的通知。
通知提到,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机构,包括通过互联网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机构,应当遵守本办法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。
房地产经纪机构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及信息登记的,各市、县(区)房地产主管部门要责令其限期改正;逾期不改的,列入信用档案,并向社会预警公示。
上一篇:每日报道:螃蟹的营养价值及功效与作用(螃蟹的营养价值及功效)
下一篇:最后一页
X 关闭
Copyright © 2015-2023 今日造纸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:沪ICP备2023005074号-40 联系邮箱:5 85 59 73 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