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年宁海县中小学报名条件+招生对象
招生对象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招生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新生,即小学一年级新生和初中一年级新生。
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是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(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)。但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,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(须持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)向当地招生部门办理延缓入学登记手续,并报县教育局备案,纳入缓学管理。
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是具有全国统一学籍号的2023年小学毕业生
具体分三类:
第一类:新生为学区户籍对象。
第二类:新生为非学区户籍对象,其父母已在学区内购房,并持有房产证的。
第三类:新生为县内户籍但无学区户籍,其父母又无学区房产,截至2023年5月31日,其父(母)已在学区内单位务工,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(如果父母是单位法人的可用营业执照代替劳动合同)连续满两年及以上,并由用人单位依法缴纳职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连续满两年及以上的(社保两年内无间断,查验时仍在参保,三个月以上补缴无效);新生为非县内户籍,且拥有我县公安部门签发的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,符合《2023年宁海县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办法》要求的。
城区招生严格按上述标准执行,其他乡镇(街道)的第三类县内对象可结合本地实际设置社保年限。
中小学新生监护人有效证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。所有证件查验时都必须登记在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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